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分散在各地,涉及范围广、点多线长、高度分散。对这些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监督,“上级太远、同级偏软、属地失管”,这样的监督难题如何破解?近日,记者专门就此问题进行了解。
“对于通常所说的‘双管干部’,也就是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驻地单位在开展监督中与地方纪委监委易产生‘条块分割’。双管不能双不管,而应该双管齐下。 ”山西省朔州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孟贵芳向记者介绍。
朔州市辖区内共有中央、省属驻朔单位60余家,党组织关系在朔33家。如何加强市纪委监委与驻朔单位的沟通协作联动,切实破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 ”的问题,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朔州市进行了探索。
“刘修占一案带给我们很多思考,他在七年时间内‘围猎’朔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00余名,审查过程中1000多名干部被询问谈话。反思这一案例,重要原因在于驻朔单位和地方纪委监委之间监督信息不畅、问题线索不能及时移送。”朔州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刘修占,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原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他在担任华电煤业集团下属的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公司总经理、矿长期间,利用职权设立“小金库”,其中用于对驻地相关职能部门一些人员请客送礼的金额就高达百万元。他的“围猎”行为涉及人数、频次和造成的影响成为朔州市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2019年9月,刘修占被开除党籍,涉嫌其他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修占的日常监督管理权在华电煤业集团,党组织关系属于朔州市属地管理,干部管理和党内监督出现交叉、产生盲区,在监督中出现了漏管失管现象,造成刘修占违纪时间较长,而发现时间较晚。”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魏伟介绍。
这起案件最终得以成功查办,得益于朔州市纪委监委与驻朔单位探索建立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和成果共享三项工作机制。
信息沟通,就是定期相互通报上级决策部署,相互参加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会议,相互推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去年以来,朔州市纪委监委建立与驻朔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中煤平朔集团、平朔工业集团、中电神头发电、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等30家驻朔单位先后就加强对“双管干部”的监督提出建议。
“腐败行为越来越呈现形式多样、隐蔽性强、证据查找困难的特点,而企业纪委的执纪手段相对单一,调查手段有限,主要靠谈话取证,在取得问题线索后,初核阶段往往因为难以查实相关证据而不易取得问题的突破。”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刘进权说。
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雪波提出,企业纪委存在办案手段单一、办案人员能力欠缺的问题。“神头发电公司体量较大,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人员较多,监管难度也较大。”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郭旺才介绍。
针对这些问题,朔州市纪委监委开展驻朔企业问题线索大起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完善处理涉及驻朔单位及人员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发现涉及驻朔单位管辖内的问题线索,按有关程序移送驻朔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涉及驻朔单位管辖外的问题线索,按有关程序移送驻朔单位的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朔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企业对于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市纪委监委管辖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直接移交市纪委监委。”郭旺才介绍,在一些重要案件查办过程中,公司还与市纪委监委相互借用业务骨干,形成监督合力。
刘修占一案查处以来,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治、“四风”监督等工作中,驻朔单位实现了同部署同落实。朔州市纪委监委还将驻朔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培训计划,采取组织调训、选派送学等方式,加强驻朔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
中央、省属驻朔单位涉及税务、交通、通讯、银行、能源、新闻媒体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多个行业,在强化日常监督、深化专项监督中各有特点。朔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海军表示,“三项机制的建立,旨在打破垂管部门、驻地企业与地方纪委监委监督难以贯通协同的局面。”
三项机制运行以来,驻地企业既增强了垂直管理的政治自觉,也增强了属地管理意识和主动担当精神。“驻朔单位主动融入地方大局,主动加强请示汇报,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主动寻求工作支持,各层级各条线纪检监察力量融合协作,推动监督向立体连贯的抓早抓小转变。”朔州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孟贵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