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29 20:30:16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 点击: 收藏本文

  今年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不断加大“四风”问题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1-8月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00件,处理547人,处分256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2件,处理737人,处分230人。为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黄埔区新龙镇原副镇长王春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王春权分管该镇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期间,先后6次接受负责征地拆迁评估业务的丘某、违建者吴某某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的茅台酒、购物卡等礼品共计1.86万元。王春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1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番禺区机电排灌总站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番禺区机电排灌总站以报销油费、停车费等形式,向8名在编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共计46.79万元。该站时任站长谢敏航违规决定上述事项,个人领取交通补贴1.79万元。谢敏航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于2021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城内派出所3名民警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至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时任城内派出所副所长陈飞勇、潘荣锋分别收受辖内KTV会所经营者黄某某的礼金各4500元;该派出所负责特营场所管理工作的民警张瑞彬2013年至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多次收受黄某某的礼金共8000元。2021年3月,陈飞勇、潘荣锋、张瑞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广州市第二建筑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经理曹穗冬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春节期间,曹穗冬擅自组织该公司管理人员公款聚餐。为规避监管,将餐费1.29万元开具7张发票,分7次以业务餐费的名义公款报销。2020年12月,曹穗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增城区石滩镇郑田村5名村“两委”成员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4月29日至5月4日,郑田村党委委员赖叔保组织其他4名村“两委”成员到河南省信阳市开展公务活动,绕道前往安徽黄山风景区、屯溪等地游玩,所产生的交通、餐饮、住宿等费用共计9000元从村集体资金中报销。2020年4月,赖叔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人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款项已收缴。

  南沙区榄核镇雁沙村原党支部委员梁雪锋办理村民养老保险不认真不负责问题。2016年初至2016年9月,梁雪锋负责该村村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在收取村民养老保险费用后,梁雪锋工作拖沓,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村民的参保、缴费材料,导致相关数据无法及时录入社保系统,该村157名村民不能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法按期领取养老保险金,损失个人账户利息收入。2021年4月,梁雪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的律己不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有的界限不清,违规发放交通补贴;有的无视禁令,节日期间收受节礼;有的化整为零,违规公款吃喝;有的投机取巧,假借名义公款旅游;有的拖延塞责,未及时办理群众参保业务。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知止,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甚至隐形变异潜滋暗长,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纠治“四风”永不止步,节点就是考点。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叠加我市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越是大考越要有过硬作风保障支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抓紧抓牢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紧盯公款吃喝、餐饮浪费、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教育提醒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形成习惯,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率先垂范纠“四风”树新风,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新时代新征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既要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动落实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也要紧紧揪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放,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快查快办,严肃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为蹄疾步稳开启新征程、奋力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优良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