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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高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压实廉洁学校建设责任

2022-05-24 07:58:0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收藏本文

    “今后我将加强规矩意识,争做廉洁自律的高校科研工作者……”日前,绍兴文理学院教师王某主动报告并退回虚列亲属劳务费套取的科研经费,学校党委综合考虑后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王某的主动报告源于浙江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联合部署开展的公办高校违规兼职清理、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物资采购领域专项监督,即“一清理、两专项”工作。为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持续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高校党委统筹推进,围绕干部、教师兼职未依规报批、采取非法手段贪污侵占挪用科研经费、物资采购信息不公开程序不规范等17个突出问题,开展摸底排查分析、依规清理纠治等监督检查工作。

  在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的督促指导下,该省高校深入摸清教职工兼职底数,领导干部带头自查自纠违规兼职问题。同时,对照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汇编的16项兼职制度,查纠制度落实走偏走样、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温州医科大学紧盯“关键少数”,督促11名未依规办理兼职审批的处级干部及时完成整改,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3名新提任处级干部清理提任前的企业兼职、1名附属医院班子成员退出年薪50万元的未报批兼职。浙江工业大学对1名违反离岗创业协议的教师,依规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决定。

  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责任划分不够清晰、项目结题后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等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要求各高校进一步明确学校纪委、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权限,构建学校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科研项目团队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围绕物资采购环节存在的权力寻租、监管盲区、制度空白等问题,浙江各高校纪委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听取反映、个别约谈等多种方式,对科研、医疗、后勤、项目建设等方面物资采购权力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同时,与属地纪委监委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